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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委编办照好“四面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自《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两年来,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委编办围绕照好“四面镜”的工作思路,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制度架构,压实监督责任,以《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的深入贯彻,切实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望远镜”定位,高扬党的领导之帆

  天宁区委编办将落实《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

  坚定“党管机构编制”的信仰。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在理论学习、实践活动中汲取伟力、坚定信仰。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机构编制史内容融入意识形态专题党课,增强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使命担当。

  提升“党管机构编制”的站位。积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调整优化编委领导体制。全面落实归口组织部管理制度,通过请示报告、业务统筹、日常指导、党组织建设等方式,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组织部常态化、制度化管理范畴。

  遵守“党管机构编制”的纪律。将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作为贯彻“党管机构编制”的突破口,组织开展上级关于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的专题研学,按规定部署工作,明确报告事项、报告程序和报告时限。坚决落实定期报告、随时报告和专题报告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防范“要我报、我才报”和研究落实慢、情况反馈迟等问题发生。

  二、“多棱镜”施策,织密制度建设之网

  坚持学深、管细、落实,确保《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学习领会求“深”。《条例》印发后,第一时间呈区委、区委编委领导同志研阅,并在区委常委会和编委会会议上进行专题学习。常态开展《条例》及省《实施办法》、市《实施细则》的专题研读,组织实施《“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法规制度的宣传研学。

  制度约束求“细”。印发《区委编委工作规则》、《区委编办工作细则》,整理编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手册》,将贯彻《条例》与机构编制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明确编委和编办工作职责及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强化制度规范建设,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开展更加规范高效。

  落实执行求“严”。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管理权限以及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程序要求,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三维论证体系,事前制订调研方案,查阅政策依据,事中围绕涉及的历史沿革、运行现状、调整依据、风险评估等,作进一步调研论证;事后收集整理调研资料,形成调研汇报,实现动议事项一事一议、一事一案。

  三、“放大镜”管理,提质瘦身健身之效

  坚定不移以《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为遵循,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让有限编制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以刚性约束为红线。严格执行机构限额、编制种类和总量规定,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建立全区科级机构和领导职数目录库,落实与组织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杜绝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发生。强化中层职数管理,核定区级各单位及镇、街道中层职数限额,实施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职数预审制度。

  以深化改革为引擎。减少“小散弱”事业单位和职能机构对编制资源的低效占用,通过党政机构改革,精简区级机关内设机构;通过基层“三整合”改革,精简镇街道主体科室、挂牌机构及下设机构。建立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基层卫生机构“区管院用”用编制度,破除编制瓶颈,优化公益服务。

  以科学统筹为保障。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保证重点、增减平衡”的原则,统筹使用各类机构编制资源,原则上机构设置实行“撤一建一”,编制资源向重点领域、民生服务和基层一线倾斜。依托与组织、编办、人社统一管理的“智慧人事编制信息系统”,推进空余编制使用与人员新增计划、干部配备、财政成本控制的整体联动、互为约束。

  四、“显微镜”监督,绷紧守法遵规之弦

  坚持“见微知著,靶向聚焦”,开展《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提升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刀刃向内”自查自纠。为深入贯彻《条例》规定,按照党中央治理“三超两乱”的要求,制定印发《区委编办关于开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认真开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领导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严明纪律责任,着力巩固机构改革成果。

  “到边到底”梳理核查。按照省委编办“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的要求,全面梳理机构编制现状,细致核查机构的设立、级别、性质、经费来源、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数等基础信息资料,形成机构编制数据台账“一本通”和问题清单“一张表”。下一步,将对照梳理形成的问题清单,进一步完善台账资料,逐一落实整改。

  “握指成拳”凝聚合力。依托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构建“大督导”格局,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以“三责联审”等机制为抓手,有效整合组织、编办和审计等部门监管合力,重点针对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使用的合法合规性、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科学合理性等方面,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行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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