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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委编办“四字诀”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委编办以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主线,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将法治化思维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始终,不断提升全县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一、念好“学”字,营造法治氛围。持续推进内部集中学习。通过专题研讨学习、个人自学、科室互学、逐字逐句诵读等方式加强对新出台的《“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浙江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等学习工作。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学习。在县委常委会、县委编委会及县委党校相关培训班上做好条例及“四个办法”的学习,夯实理论基础,树立法治理念,发挥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化管理的“领头雁”效应,形成法治管理共识。

  二、突出“查”字,筑牢法治篱笆。加大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督查力度,强化机构编制法制化意识。主动适应政府数字化转型的新要求,努力夯实实名制数据基础,积极对接全省实名制系统数据质量压力测试工作,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互查互对工作,确保数据精确无误。持续加大督查力度。将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坚持“实地督查与宣传政策法规、发现并解决问题相结合”原则,借助巡视巡察、多部门联合督查及机构编制责任审计、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落实“改”字,倒逼规范管理。以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职数倒挂整改为契机,通过对存在问题相关单位施加压力,强化机构编制法制意识,倒逼各部门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合理设置内设机构、整合优化相关职能,进一步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全力抓好机构编制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从机构管制管理、机构编制督察等角度,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整改的方案以及预防措施,确保整改到位、防止倒挂苗头卷土重来。

  四、用活“管”字,强化规矩意识。把强化规矩意识贯穿始终,坚决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与法定性。在业务审批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股级职数使用、出入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机构编制日常事项,严控新设机构和新增编制,建立健全年度用编计划审核、用编结构审核、人事调配申报等制度,进一步提升部门机构编制工作规范性。在工作程序上,认真贯彻执行《县委编委工作规则》、《县委编办工作细则》,及时向县委编委汇报议题,推动机构编制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有序,强化机构编制违纪违法问题源头预防。建立机构编制“一票否决”制,对机构编制督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单位,一律冻结办理机构编制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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