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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委编办“三强三筑”打造“法治编办”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  为推动机构编制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江西省寻乌县委编办坚持“三强三筑”,全力打造“法治编办”。

  一是强化法治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纳入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中心组及各级党组(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坚持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切实提高机关单位领导干部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水平。将法制化宣传与业务办理有机融合,编办干部全员出动,当好《条例》“普法宣传员”,充分利用办理机构编制业务时机向对各单位人事工作人员宣讲《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增强机关单位干部机构编制法治意识。

  二是强化日常管理,筑牢制度防线。制定出台《中共寻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寻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严格贯彻“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决落实“一支笔”审批制度,机构设置、职数核定、编制使用等事项一律经编办审核后报县委编委审定,杜绝擅自增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及其他违规问题发生。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筑牢廉政防线。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查摆各地各单位机构编制工作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点防范措施工作台账,出台具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县委巡察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范畴,对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情况开展“全面体检”,结合巡察工作将检查发现问题反馈各地各单位党组(党委),要求限期销号整改,切实将全县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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