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荆州市政府印发《荆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提出2020年前在全省建成法治政府。荆州市编办结合自身职责,将实施方案中的任务明确到相关科室,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落到实处。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完善的职能体系保障。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大取消和下放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群众就业创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力度,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探索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坚决整治“红顶中介”,切断行政机关与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利益链,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
二是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配置执法资源,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高效的执法体制支撑。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支持有条件的领域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科学配置行政强制执行权,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效率。
三是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盘活机构编制资源,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执法力量保障。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加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制力量建设,把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调整出来的人员编制重点用于充实基层执法力量。(龚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