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重庆市委编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研究论证机构编制事项应当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完善前置审核制度、切实提升专业工作水平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内控机制,深度推进合法合规性审核,不断推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贯彻落实取得新成效。
实现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核全覆盖。与一般备案审查工作重在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纠错不同,合法合规性审核不仅把按照权限起草、制定的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纳入前置审核范围,而且坚持把按照权限、程序、条件和纪律要求等调整机构编制事项一并纳入,确保了前置审核高标准、无遗漏。2020年以来,共审核有关文稿480余件,其中95%以上为机构编制具体调整事项。通过前置审核依规依法主动扩面,在工作广度上,保障与巡视、审计、备案审查等后续外部事后监督工作的有效对接。
建立法规工作机构负责人固定列席会议制度。坚持法规工作机构负责人固定列席研究审议机构编制事项的室务会会议、对机构编制事项负责任提出合法合规性审核意见,倒逼法规工作机构提高审核工作能力和水平,做足“功课”,切实把好审核关口,着力把合法合规性问题、风险和隐患化解在初始阶段和工作前端。2020以来,列席室务会会议共57次,提出针对性建议意见32条,室务会会议全部予以采纳。对有的处室提交的存在依照机构编制法规制度落实办理程序不严格、征求部门(单位)意见不充分、可能引发舆情和社会稳定风险等问题的文稿,敢于逗硬负责,推动深化研究后再提交室务会会议复议。
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核基准研究制定工作。在初步解决合法合规性审核“审什么”、程序上“怎么审”问题的基础上,今年以来,紧紧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不能仅凭经验”的要求,想办法、建制度、定规则,进一步探索开展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核基准研究制定工作,始终坚持全面严格审核,集中梳理审核标准中一些基本的、原则性、基础性内容,采用“条文+案例”的模式,系统明确了政治性、合规性、合理性、规范性等各项审核标准,努力回答好实体上“怎么审”的问题,以审核基准支撑合法合规性审核制度和审核能力建设,保障和促进合法合规性审核工作有效开展。目前,已经室务会会议研究同意,印发《重庆市委编办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核基准(试行)》,办机关人手一册,既作为法规工作机构的审核工作指南,也供各处室开展合法合规性研究论证参考。我们始终坚持细处着眼,实处用力,压紧工作链条,落实工作责任,把好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执行落实的关键节点,助力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