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委编办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按照高标准、严要求、抓落实、重效果的原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开展,有力地推动了机构编制法治建设工作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工作协调统筹。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一是将党内法规集中学习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坚持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内容。二是组织收听收看相关法律节目或视频6次,参加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考试。三是坚持领导领学与党员自学相结合,理论指导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的形式,积极引导每一位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二、突出工作重点,平稳推进各项改革。一是组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研究解决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等。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二是积极组织区直各部门全面规范“属地管理”。在打通条块壁垒、强化联动效能上狠下功夫,积极探索“街呼区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三是规范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组织全区政府部门开展权责清单认领工作,同时建立联合审查机制,切实做好专项审查及合法性审查,确保权责事项要素规范完善、合理合法。截至今年8月30日,全区30个部门分别在区委门户网站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权责清单,共公布各类权责事项3000余项。
三、坚持持久用力,积极宣传政策法规。不断加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切实提高机构编制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一是借助各种会议及业务培训机会,适时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提高机构编制“透明度”。二是依托机构编制网站、微信、QQ群等平台,广泛宣传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及机构编制举报受理等方面的工作条例、法规摘编,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对前来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大力宣传机构编制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并畅通“12310”机构编制督查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上级交办件和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认真受理答复,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自开通以来零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