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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巧用“四招”破解部门间职责争议调处难题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规范县直部门职责分工,理顺部门间职责关系,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从编清单、定规则、建机制、抓考核四个方面入手,厘清部门职责边界,破解职责争议调处难题,督促县直部门履职尽责。

  一是“编”清单,厘清部门间职责边界。编制《县直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将31个部门的142个事项纳入清单管理,逐项明确主办部门、协办部门,明晰职责边界,定制工作流程。同时,聚焦行政审批、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生态环保、农业农村等6个重点领域,编制《重点领域职责边界清单》,将安全生产、大气污染防治等77项具体工作纳入清单,任务分解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个人。

  二是“定”规则,明确职责争议调处程序。出台《沂水县县直部门职责争议调处办法》,在调处范围上,按照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权责统一、协同高效,科学合理、便于执行的原则,将“三定规定有关职责分工表述理解不一致”、“对同一事项管理职责有争议”等7种情形纳入调处范围。在调处程序上,分为部门协商、编办调处、反馈执行三个步骤。其中,部门协商作为职责争议调处的前置条件,部门协商不一致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写出书面申请,阐明职责争议事项及依据报县委编办。调处结果在作出调处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相关部门。

  三是“建”机制,形成争议调处工作合力。建立部门职责争议联合调处机制,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编办、司法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职责争议调处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会前,由编办负责向各成员单位收集汇总职责争议事项,组织力量进行分析研判。涉及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的事项由司法局调处,涉及职责表述等机构编制事项由县委编办调处,分别形成初步调处意见。会后,调处结果以联席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给各部门。

  四是“抓”考核,力促调处结果落实到位。在调处结果反馈相关部门后15个工作日内,县委编办采取“四不两直”的形式,对部门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评估。评估结果纳入职能运行监管日常考核。对于落实不到位、不及时,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部门,以监管专报的形式呈报县委编委成员,全县通报批评并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提高调处结果的权威性、严肃性,督促部门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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