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名站技术导航!

江苏扬州“六步工作法”构建规范透明行政权力清运行体系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江苏扬州将权力清单制度作为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的主要途径,探索建立清权、制权、晒权、放权、履权、查权“六步工作法”,实现了政府权力运行的公开化、透明化,有力推进了服务型、高效型、阳光型政府建设。

  一、摸清底数,依法清权。严格以现行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规定为依据,对市政府部门权力进行系统梳理和认真清理,对具有法律法规明文授权的行政职权予以确认,对没有明文授权或依据不充分的行政权力坚决予以清除,做到不多项、不漏项、不留死角。同时,对权力名称、编码和运行流程进一步梳理规范,细化行政裁量,明晰权责主体,确保权责统一。经审核,全市36个政府部门(含消防救援支队)共有行政权力6518项并对外发布,做到了“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评估甄别,规范制权。对行政权力的履行主体、主要内容、实施程序等作出一般性的规定。在实体层面,对全市现行有效的13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特别是涉及行政许可、增加相对人义务等重点条款,根据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的原则严格把关,并提出保留、修订或废止的审查意见。在程序层面,出台《扬州市若干重大行政行为程序规定》,围绕“规范、简洁、可行”要求,从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告知、听证、回避、送达等最常用的行政行为程序,联合执法、行政协助、“两法衔接”等协调配合程序,政府信息公开、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13种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具体领域中的行政行为程序等三个层面对全市若干重大行政行为作了规定。

  三、制作清单,公开晒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政府行政权力清单、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市级部门权力事项责任清单、投资审批“负面清单”等“6张清单”实现动态调整并对外发布。在此基础上,为更好地放权于市场、优化营商环境,共清理审核市级涉企职责45项、行政权力1747项、收费项目298项、服务事项55项,也以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四、内外统筹,合理放权。向内放权,增加基层部门审批权限。本着“能放尽放,应收则收”原则,对存在较强外部性并且跨区域的事权由市级承担,外部性较弱且在区级自身范围内的事权由区级承担;市区范围内易于统一标准、信息复杂度不高的事权由市本级承担,而信息复杂、变动频繁、信息不对称的事权由区级承担。确认区级政府应有行政权力6268项,区级部门行使市级行政权力258项,进一步激发了区级政府发展活力。向外放,向市场放权,强化企业投资自主权。制定并发布《扬州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目录》按照能简则简、能放则放的原则,大幅缩减政府核准范围;推进涉审中介机构改革,出台了《关于推进涉企中介机构改革发展的意见》,稳妥推进涉企中介机构与其挂靠的行政事业单位脱钩,积极培育和发展中介服务市场,清理规范涉审中介服务事项,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加强中介服务监管。共建立近180家在扬开展业务的涉审中介服务机构信息管理库,分行业制定了中介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办法和考核评价机制。编制形成全市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收费标准、服务时限、中介机构目录“4项清单”并对外发布,涉审中介服务事项将缩减一半以上,建设项目日照分析、环评、能评、地震安评等中介服务收费削减20%以上,服务时限普遍缩短30%左右。

  五、优化流程,标准履权。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办公室)围绕部门职责核定、审批事项梳理、流程优化固化等环节,对进驻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办理程序、申报条件、申请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受理地点、咨询电话等10个方面的内容及办理行为进行严格的清理规范,建立了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体系运行后,仅市级层面,审批环节平均缩减1/3,减少申请材料21种,审批时限平均缩短32%。

  六、立体监管,多方查权。集中开展执法监管及窗口服务单位“治慵懒、提质效”和行政审批“中梗阻”问题专项整治,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督查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市人大、市政协专题审议和评议整改工作,“逢双月”向社会公布解决行政审批“中梗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深入推进涉审改类信息公开,强化公众参与。在“扬州企业服务网”公布所有执法人员信息、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和重大处罚决定书,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体系,实现了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全覆盖、行政权力事项全覆盖和网上行政监察全覆盖。

精选图文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