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执行《条例》,推进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委编办在制度建设上深谋划、强落实、创品牌,构建形成“1+N”机构编制全流程管理制度体系,切实提升全区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一、聚焦全流程,坚持制度系统性。在认真研学《条例》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南浔实际全面梳理机构编制管理现状,坚持系统思维,形成“1+N”制度体系清单,推动制度建设由“碎片化”走向“体系化”。“1”即以工作流程再造为切入点,出台全流程管理意见。制定《关于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全流程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启动、审批、执行、监督等全流程管理机制,通过厘清动议权限、规范请示报告要求、强化“三定”执行、深化联动监管等举措,将原有的“链式”工作流程整合优化,形成工作“闭环”。“N”即以工作环节集成为着力点,构建全流程制度体系。按照《条例》规定的基本制度和程序,全面梳理历年来陆续出台的各项管理制度,按照工作规则、组织实施、保障发展、专项管理、监督检查等五大方面,查漏补缺,共细化制定涉及权责清单、请示报告、周转编制、股级职数、实名制、编外用工、法人证书使用监管、事业单位印章、监督检查、绩效评估等25项具体管理制度,形成机构编制管理的制度体系。
二、聚焦关键处,注重制度实操性。充分认识机构编制细管严控的总基调,认真总结近年来机构编制管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并将之固化成策。强化机构编制联检联查制度。制定《关于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作联动机制的通知》,建立健全“事前协商通报、事中协作配合、事后结果共享”的工作机制,将近年来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审计等部门形成的联合监管做法固化下来,凝聚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合力。细化股级职数管理政策。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在前两年规范股级职数管理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股级职数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按照细管严控的原则,区级部门下属股级事业单位根据编制规模分层核定,乡镇实行行政事业统筹核定、总量控制,原则上不超过编制总量的35%。优化事业编制周转制度。为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效率,修订《机构编制挖潜创新强化保障实施办法》,使事业编制周转使用情形更合理、程序更简便。同时,专门出台《南浔区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周转事业编制使用及人员管理办法》,助力高层次人才引进。
三、聚焦空白点,突出制度导向性。对照《条例》,积极查找全区在机构编制管理全过程中存在的制度短板,通过健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定化水平。建立机构编制请示报告制度。制定《机构编制请示报告制度暂行办法》,明确请示报告事项的范围、程序、材料等要求,针对性解决日常机构编制工作中重请示轻报告等现实问题。根据请示事项类别,一一对应制定请示文件模版,倒副部门完善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决策等环节,切实规范日常工作管理。建立机构编制事项联合论证机制。制定《机构编制合规性审查办法》,对申请事项和拟办意见合规性、申请单位实名制制度执行情况、申请单位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项落实情况和违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由监督检查科室牵头进行联合审查,倒逼部门规范制度执行、强化问题整改。建立机构编制绩效评估制度。为科学评价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制定《南浔区机构编制绩效评估办法(试行)》,针对申请事项,从共性、个性、一票否决等三个层面分类确定量化指标;针对综合评估,从规定性、严禁性、参考性三个层面细化出15项二级指标和42条具体标准,并将量化评估结果与机构编制事项办理、年度考核挂钩,体现机构编制管理的效果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