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强化体制机制运行保障
一是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健全协调配合机制。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把转变和优化职责作为改革关键,聚焦经济发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生态环境、社会治理、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依据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对部门职责交叉事项进行梳理分析,分清主办、协办关系,编制印发《滕州市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共梳理55项职责边界事项,涉及分工部门36个,具体承办机构约105个,分工事项依据理由约107条,为各部门实现优化协同高效履职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指南。二是压实安全生产职能履行,提高法治监管水平。为强化安全生产履职法治保障,增设市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巡查督查室,具体承担安委办巡查督查职责,组织实施全市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和专项督查等工作。为全市17个重点负有安监职责部门专门增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室(科)”,进一步压实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同时,统筹调剂市级改革盘活的编制资源,统一调整各镇(街道)事业编制,用于加强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人员力量配备。三是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保障依法治市机构职能履行。为切实保障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设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明确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统筹协调,有效确保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环节。
二、着力完善履职清单制度,强化部门工作流程再造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部署,突出重点领域清单编制。研究印发完善履职清单制度推动部门流程再造通知,聚焦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应急管理、应急物资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行政审批服务、综合执法等重点领域,明确将28个部门纳入清单编制工作范围,对工作时间节点、目标要求、工作程序及有关公布备案工作进行了详细说明,有力保障工作高标准落实。二是锚定目标任务,狠抓工作推进落实。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积极靠上指导部门进行优化完善调整,坚持厘清边界,整合职责相近的岗位,统筹部门人员力量,提升工作效率,切实做到“到岗任务饱满、分工均衡协调”。坚持精简流程,梳理高频重点工作事项流程,精简办理手续,压缩办理时限,有效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压实编制责任,确保取得实质成效。压紧任务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完成编制公布,共梳理职责任务清单643页,涉及内设机构266个,分解内设机构职责1941条,分解内设机构工作任务3084项,梳理工作流程2077项,完善工作规范796项,梳理内设机构间职责边界37项,优化流程减少环节131项,精简手续82项。通过建立履职清单制度,初步实现“人人有事干”和“事事有人干”的目标,破解了“职能交叉都不管”和“重要任务抢着管”的难题,一定程度上促进机构改革“化学反应”。
三、着力加强职能运行监管,强化县域治理能力提升
一是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职能监管。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行政,经过调查研究和反复沟通论证,提报市委编委会会议研究,整合各领域内执法机构和执法职能,组建或重新组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卫生健康等8支事业机构执法队伍,科学核定人员编制,统筹做好执法队伍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切实做好执法人员划转,管理体制均实行“局队合一”,统一以主管部门名义执法,并压实主管部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和加强队伍建设的责任。二是厘清属地管理责任,规范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山东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围绕乡村振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公共卫生、市场监督管理、扶贫济困、社区管理、民生保障、和谐稳定等重点领域,结合法律法规调整和现实需要,编制“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140项,作为市、镇街两级履职、监管和问责责任界定的重要依据,基本构建起职责清晰、多方联动、群众满意的“乡呼县应”和“属地管理”长效机制。三是健全机构职能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水平。集成综合治理、数字城管、市长信箱、吹哨报到等社会治理资源,整合职能相近、“小散弱”事业单位,组建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将各镇(街)综合治理中心更名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明确村(居)设立社会治理工作站,与村(居)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一体化运行,有力有效实现社会治理“三级联动”。将“镇街吹哨、部门报到”统筹纳入市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有效完善优化平台流程,进一步强化闭环运行,有效推进了基层政府职能优化、权责协同,提高了县域行政效能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