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坚持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发挥好权责清单制度基础性作用,厘清政府部门职权,强化清单便民服务,拓宽清单应用范围,形成政府部门依单履职、群众依单办事、相关部门依单监督的工作格局,有效推动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筑牢强基础,在清单制度上下功夫
一是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制度。出台《厦门市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明确权责清单的编制公布、动态调整、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筑牢权责清单管理的制度基础,为各级各政府部门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提供制度保障,有效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二是压实权责清单工作责任。每年将政府部门落实权责清单制度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文明创建考评内容,要求各级各政府部门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制度,依法履行部门职责,认真组织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公布、动态调整、组织实施等工作。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分工,明确各级政府部门为本部门权责清单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确定专人负责,抓好部门清单及其实施规范的编制、公布以及政务服务平台上权责清单管理系统的管理、维护、更新等工作;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改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和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权责清单责任分工,加强联系沟通、密切部门配合,凝聚工作合力。目前,全市已形成覆盖了市、区、镇(街)三级的权责清单工作体系,权责清单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二、树牢高标准,在清单规范管理上出实招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梳理权责清单。在权责清单梳理过程中,严格以法律法规规章及部门“三定”规定为依据,梳理和细化各级政府部门行政职权,明确行政职权的行使主体、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运行流程、岗位责任等,并加强清单的合法性审查,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并通过省网办事大厅公布实施,打造各级政府部门权力运行“总清单”。截至目前,厦门市各级政府部门均制定公布权责清单,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共梳理公布权责事项27722项。二是坚持对标对表管理权责清单。规范权责清单编制要素,统一权责事项、事项分类、概念、编制标准等,为各部门编制权责清单提供实施标准。制定全市统一的权责清单样表,明确清单必须包含编码、权责事项、子项名称、设定依据、事项类别、内设机构、行使层级等要素,确保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格式规范、标准统一。坚持权责事项动态调整,确保权责清单实时有效、科学规范,并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对照省直部门事项标准,统一各级政府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做到同层级部门间横向可比对、同系统内纵向可衔接,厘清各级各部门权责边界,促进部门规范履职。
三、把牢严要求,在清单应用上见成效
一是突出权责清单便民作用。依托省网办事大厅,推行权责清单网上运行,通过平台调整、公布部门权责事项,编制详细的办事指南,方便群众按图索骥,大大提升群众查询和办事便利度。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梳理公布“最多跑一趟”“一趟不用跑”办事清单,简化优化办事流程,让群众少跑路,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突出权责清单监督作用。将权责清单使用贯穿到机关职能运行的各个环节和方面,有针对性地对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实行权责清单实施年报告制度,建立全过程的政府权力运行监管机制。推进权责清单与履职考评有机结合,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考评,确保政府部门权力公开透明,职责履行依法规范。三是突出权责清单基础作用。以权责清单制度为基础,梳理编制了行政协助、机关部门间办事、“属地管理”三张清单,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运行。其中,行政协助清单聚焦部门间推诿扯皮问题,梳理203项协助事项,明确协助部门、内容、时限,实现部门间职能融合、效能提升;机关内部办事清单聚焦部门间办事多次跑问题,梳理145项部门间办事事项,其中136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属地管理清单聚焦基层治理困境,厘清区、镇(街)权责界线,推进基层减负增效,有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