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委编办紧紧围绕开封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决策部署,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在持续优化政府工作部门职权配置、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方面花大力气、下真功夫、求实效果,积极推动依法行政。
一、编制科学完善严肃的部门“三定”规定
“三定”规定是机构改革精神的集中体现,也是部门运行和依法履职的基本依据,是机构改革工作必须紧紧抓住的“牛鼻子”。改革中,河南省开封市委编办坚持“权责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省直对口部门“三定”规定和部门现行“三定”规定,对市级47个部门的职能调整、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测算论证,高质量制定“三定”。坚持按照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要求,重新界定和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通过划定职责框架、厘清职责边界,在纵向上做到上下对应、脉络清晰;在横向上做到壁垒分明、各司其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确保了部门间运转顺畅。
二、准确及时动态调整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巩固机构改革成效,党政部门“三定”规定印发后,河南省开封市委编办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根据开封市机构改革方案,梳理编制了党政机构职责划转情况表,对涉改部门现有职权实现全面把控。同时,以开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网站公布的内容为底本,逐项逐条进行审查确认,全面摸清各部门行政权力家底,着重关注本次机构改革中合并、新设和职能划转相对较多的部门,确保中央、省要求取消的全部取消,要求承接的全部落实,杜绝“多头管理”“监管空白”等现象。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规定,在河南省开封市委编办牵头梳理初审、各相关部门复核反馈意见的基础上,政府法制部门对清单逐项开展合法性审查,切实保障权责清单调整工作高质量完成。
三、建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配套制度体系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开封市确立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追责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框架,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纳入县区、部门和单位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取消没有合法依据的收费事项。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整合政府部门间相同相近的执法职能,归并执法机构,统一执法力量,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出台了《开封市贯彻执行〈河南省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暂行办法〉实施意见》,对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作了全面系统规定,为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制度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