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探索创新,加强动态调整。在严格控制总量的基础上,实行编制分类别管理,认真做好编制调整台账,积极探索统筹不同类型编制和跨部门、跨层级统筹使用编制。此次党政机构改革工作中,根据部门职能调整情况,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市直部门间共调整100余名编制,下划部分编制重点充实市辖区市场监管队伍。对市直公办30所中小学、3所幼儿园编制资源配置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加大对教育系统编制资源动态管理,探索设立“编制周转池”,将有限的编制资源在系统内进行有效适时调剂,保障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统筹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二是坚持统筹兼顾,加强资源使用。严格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审核程序,严禁超编进人。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审核年度招录(聘)、遴选(选调)、调配等方式用编进人的比例,优先保障改革中新组建部门、事关民生任务较重及急需补充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部门,同时积极做好与军转干部安置、定向类省选调生安置、退伍士兵安置、特殊人才引进等工作的衔接。对于因改革造成超编的单位,采取人员只出不进的办法,逐步消减超编,直至总量平衡。
三是坚持规范管理,加强数据建设。完善市直单位人员入减编工作程序,实施限时办结制度,细化业务科室和电子政务中心工作任务分工,建立定期编制使用复核机制,加强协调配合,落实AB角岗位责任制,做到无缝对接。机构改革后,重新建立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台账,将机构编制情况与改革前进行对比分析,对于编制已达红线单位予以预警提示,严禁超编进人。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管理,按时更新数据库信息,实行“一编一人一账”,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前做好自然减员数据统计,提高编制使用效益。
四是坚持刚性约束,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向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免费发放《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宣传手册》等材料,并组织开展机构编制业务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同时,积极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沟通联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禁违规进人,督促单位及时办理人员入减编手续,切实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