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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姑苏区明确“三张清单” 提升机构编制动议论证规范化水平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全面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定化,保护区党工委、姑苏区委编办坚持制度为先,制定出台《姑苏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动议与论证办法(试行)》,以“三张清单”为核心内容,切实保证各动议调整事项合法、合理、合情。

  一是明确“动议范围清单”,立足实际着力解决“调整什么”。列明5个方面可动议范围和具体事项,引导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结合现有机构编制配置和职能履行现状,先行对是否属于机构编制调整可动议范围、调整内容有无必要性进行初步自我盘点检视。在动议产生原因上,总结归纳包括上级党委、编委有明确要求的、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需进行相应配套改革的情形,各单位从自身职能运行发现机构体系与形势任务不适应不协调,亟需调整解决的情形,以及人民群众或相关单位反映强烈的情形等。在动议具体事项上,进一步明确细化机构编制具体事项内容,涵盖机构设立调整、职责调整、人员编制职数调整等12个子项目,使可动议事项更加条理化、直观化。

  二是明确“附件材料清单”,全面分析着力解决“依据什么”。列明7个方面需提交材料清单,一方面要求单位以机构成立变更时间为中轴线,梳理所有前期调整情况,在此过程中充分了解机构演变历史、发展趋势和同类事项调整力度。另一方面要求单位就调整事项充分阐述理由,以模块化形式提供全面规范的材料。必要性方面须提供上级有关要求、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等,以及与调整事项相关的职责任务增加证明,如权责清单、工作总结及业务量统计等;合理性方面须对照机构编制管理及中央和各级党委有关改革精神、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等方面,提供自我剖析材料;可行性方面须从市区层级管理、周边板块均衡性等方面进行信息收集、对标思考,并客观分析存在风险并做好预案工作。

  三是明确“不予受理清单”,严格把关着力解决“拒绝什么”。列明7类不予受理的情形,从严从紧、合理规范提高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严肃性。内容上,坚持刚性纪律要求,用好“瘦身”和“健身”工作方法,不予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有关规定的、存在机构编制问题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可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的等几类情形。严控机构编制增量,对单位申请增加机构、编制、职数的事项进行重点把关,促进各单位转变思维模式,积极探索机构优化调整、人员编制挖潜、借助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等方式来满足发展需求。程序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严格规定动议事项请示必须经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以党委(党组)名义发文。对于未履行动议程序、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退回呈报资料,呈报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撤销、补报或重报。

  截至目前,党工委、区委编办已按程序完成27项调整事项的动议论证工作,有力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在法治化方向上高效运转,努力为古城保护和发展提供最优机构编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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