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委编办着力聚焦新时代机构编制部门的新职责、新使命,深刻理解和把握职能运行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把加强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摆在重要位置,提高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水平。
一、突出清单管理,着力提升权责清单规范化水平。一是动态调整县级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上级取消下放文件的进展情况等情况,通过“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将新增和变更的权责事项及时派发到相关单位,动态管理权责清单,确保权责清单调整的时效性。扎实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动态调整权责事项220余项,实现了权责清单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二是扎实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严格遵循“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审核行政许可的归属及责任划分问题,将216项行政权力事项划归县行政审批局承担,依法界定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执法机构之间的职责关系,逐项理顺职责分工,明确职责边界,确保审批监管工作有效衔接。
二、突出流程再造,着力完善优化流程再造创新机制。一是编制职责任务清单。进一步细化分解应承担的全部工作任务,将全县27个政府部门252个内设机构细化分解为3479项具体工作事项,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岗位职责和流程标准等事项。共制定流程图3182个,工作规范3032个,优化流程减少环节85个,精简手续44个。二是编制职责边界清单。将27个县政府工作部门及在县委工作机关挂牌的8个政府机构全部列入职责边界清单编制范围,全县共梳理政府部门职责边界事项128项。三是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对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设在部门,职责边界清单事项牵头部门进行梳理,健全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界定相关部门职责任务,明确部门间支持配合方式,建立完善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和办公室细则,做到目标清、任务明、责任实。
三、突出部门监管,着力提高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水平。一是健全完善监管机制。以三张清单为基础、以“三定”规定为核心内容,健全科学监管体系,开展了重点领域职能运行监管实地评估,涵盖机构设置、职能履行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对部门履行职责的效率、效益、效果进行全面的监管和评价,推进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二是完善机构改革督查机制。积极开展机构改革三定规定“回头看”,实施范围是36个县委工作机关、县政府工作部门。在活动实施过程中,不仅对部门“三定”规定落实和改革后的履职运行情况进行调研评估,督促部门聚焦主责主责,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设置机构、配备干部、履行职责。为充分保障“回头看”活动发挥实效。三是强化数字化监管,创新监管方式。依托履职考评系统,将全县行政机关全部纳入监管范围,通过将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职责任务清单及工作流程图导入履职考评系统,即可实时采集部门职责事项和职能任务的运行数据,从“清单、职能、流程”三个方面,对部门履职的具体情况进行全流程、全时段数据分析,督促单位提高履职尽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