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委编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以优化流程再造为切入点,创新工作思路,规范权力运行,不断创新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模式,提高了职能监管工作水平。
一、突出“实”字,提高权责清单规范化水平。一是适时完善权责清单。深入贯彻“一次办好”理念,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通过试点先行、分类指导,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和国务院省市取消下放文件,对照权责清单,梳理各职能部门需要调整的权责事项,确保权责清单调整的时效性;扎实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动态调整权责事项220余项,组织认领权责事项4020项,实现了权责清单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二是扎实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严格遵循“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审核行政许可的归属及责任划分问题,将188项行政权力事项划归区行政审批局承担,依法界定职责关系,逐项理顺职责分工,明确职责边界。结合事项划转工作,将划转事项涉及的审管界限划分、调整审批标准和程序的主体等,特别是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的职责边界,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公关,纳入职责边界清单,实现了审管分离。三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将权责清单规范与巩固机构改革相结合,紧紧围绕双招双引、乡村振兴、文化旅游、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根据形势任务发展变化,重点调整优化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医疗保障等职责,理顺了省级自然保护区、农村宅基地等管理体制,持续完善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运行机制,及时调整修订部门“三定”规定,巩固了机构改革成果,理顺了职责体系,推动了部门履职尽责。
二、突出“细”字,完善优化流程再造机制。开展“流程再造”是提高机关运行的有效措施,长清区委编办根据省市机构职能优化流程再造工作安排,有序推进全区流程再造工作。一是细化分解职责编制职数,形成岗位规范流程标准。在对职责、编制及领导职数细化分解的基础上,以部门“三定”为依据,对部门业务科室职责,逐条逐句拆分细化为若干具体工作任务,编制区直部门人员编制细化分解表、区直部门职责细化分解表,确保“三定”之外无权力,“三定”之内无遗漏。根据职能任务明细表,对具有政策标准高、自由裁量权大、廉政风险高的科室职责编制岗位规范流程标准,明确事项名称、岗位规范、流程标准、协同处室等内容,优化办事程序,着力解决内部运行机制不顺畅的问题,推动各单位科室形成工作合力。全区37个党政部门编制了机构职能优化流程再造工作汇编,细化分解职责2400余项,编制岗位规范和工作流程600余个。二是编制职责边界清单。对区政府工作部门及在区委工作机关挂牌的政府机构的职责边界清单进行编制。明确将26个区政府工作部门和在区委工作机关挂牌的9个政府机构共35个机构全部列入清单编制范围,实现部门全覆盖。全区共梳理政府部门职责边界事项41项。三是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对区委、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设在部门,职责边界清单事项牵头部门进行梳理,健全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界定相关部门职责任务,明确部门间支持配合方式,建立完善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和办公室细则,做到目标清、任务明、责任实。全区18个党政部门共制定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及办公室细则共28个。
三、突出“严”字,提高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水平。一是健全完善问效评估机制。以权责清单为基础、以“三定”规定为核心内容,健全科学评估体系,开展部门履职情况评估,推动部门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职尽责,实现履职到位,流程通畅,机关职能运行科学规范高效。全年对5个政府部门开展履职情况评估,推进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二是完善机构编制督查机制。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坚持从严从紧控制,重点检查部门执行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调整、机构编制决策事项的执行实情况。实施开展机构改革“回头看”,组织党政机关对改革后运行情况进行自查评估,建立问题台账,及时研究机关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完善了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的配合协调机制,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巡察、区委督促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加强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12310”举报受理电话、机构编制网站举报等形式形成全面监督,提高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