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合理配置上用好“加法”,保障教育发展需求。2019年以来,共新设9所中小学校,下达教师专项用编进人计划千余名。利用调剂压缩收回事业编制和市委编办下达的临时周转编制,建立了43名中小学专项周转编制“蓄水池”。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编外教职工,接收师范院校实习支教学生,以满足中小学学校师资需求,解决目前师资紧缺状况。
二是在盘活资源上用好“减法”,发挥人员编制效益。编办、人社、财政、教育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区域交流的实施意见》,根据学校教师余缺情况,实行教师区域动态管理模式,建立了教师定期交流制度。2019年完成调配交流轮岗教师教干校长353人,其中城区、镇街交流263人,镇街学区之间交流90人,有157名教师和18名校长从城区交流到农村,使“逆向”流动成为常态,推动了教育资源合理流动。
三是在核定编制上用好“乘法”,优化配置教育资源。根据中职学校、公办幼儿园办学实际,核定1所中职学校、15所公办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985名。探索创新民办学校教师报备员额制度,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教育事业,共新举办民办中小学校2所、中职学校4所,民办学校教职工达1150余人,在校学生16000多人。加大课时量和教学实绩在考核评价和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权重,推行走教模式,鼓励教师跨校兼课、跨学段任教,大力培养一专多能教师,累计安排走教、兼课教师560余名,有效缓解了学段、学科之间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
四是在强化管理上用好“除法”,严格人事编制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教职工编制,严禁长期借调教师到教育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从严查处中小学教职工“吃空饷”等问题,纠正非正常脱离教学岗位人员256人次。推进后勤社会化服务,累计精减压缩使用编制的非教学人员120余名。充分利用临沂市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考评(监测)系统,做到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与业绩、贡献挂钩,激发教师教学授课积极性。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可调整岗位或安排接受必要的培训,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依据人社部《关于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解除聘用合同,逐步建立教职工退出选优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