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近日,江苏盐城东台市委编办联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对盐城市公布的市设行政权力事项开展认领、承接和维护工作,确保市设行政权力依法、规范、有效运行。
一是对照文件精神,确保事项依法认领到位。对照《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盐城市市设权力清单的通知》精神,组织部门对涉及县级的1个行政许可、18个行政处罚、1个行政征收、2个行政奖励、4个行政其他等事项进行认领。对未认领或认领中有争议的事项,由编办依据有关行政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结合部门“三定”,对事项的归属部门进行认定,并做好后续的反馈衔接。通过对事项的认定,厘清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理顺部门对应的权责关系,有效避免行政管理的越位、缺位、错位,确保市设权力的26个事项全部依法、依规认领到位。
二是对照部门职责,确保事项规范承接到位。在事项认领的基础上,要求各部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调整和衔接工作程序和规则,制定相应的承接方案,有序推进市设权力事项承接工作。按照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督促部门从工作实际出发,优化事项的办理流程,压缩事项的申办材料,对新认领权力事项的审批依据、适用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及相关注意事项进行明确,加大事项的培训和宣传力度,切实把市设权力事项规范承接到位,确保市设权力真正得到贯彻和执行。
三是对照管理要求,确保事项有效维护到位。落实行政权力清单管理规范化、标准化、透明化的有关要求,牵头做好权力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对新认领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行使层级和内容等方面逐项进行更新和完善,并及时对外公示。在做好动态调整的同时,组织部门同步维护政务“一张网”上权责清单信息,对认领权力事项的服务指南、申报材料、办理环节、收费信息、常见问题解答等网上信息进行编制和维护,完善事项办理要素和流程配置,方便办事群众查阅,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