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淄博市委编办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着力抓改革,强管理、促提升,按照“抓督查就是抓落实”的要求,强化抓实抓细合规性审查、事项督查、跟踪问效、绩效管理四个关键环节,打造大督查工作体系,助推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用好合规性审核“防护网”,促进机构编制审批规范化。制定《淄博市机构编制事项合规性审查工作规则》,在机构编制决策管理事项审批前,对事项是否符合政策规定进行审核。今年,共审核各类机构编制事项42项、规范性文件3个,对4项机构编制事项因不符合规定提出意见建议。合规性审核细化了机构编制事项审批流程,从制度上加强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的预防,为机构编制管理决策科学化增加一道保险。
二是紧抓督查检查“杀手锏”,促进机构编制监管常态化。按照《淄博市机构编制督查事项管理实施意见》,年初制定年度督查事项工作要点,划分改革类、机构编制审批类、人员编制管理类、考核监管类、问题整改类督查五大类别,聚焦市县机构改革、规范“属地管理”等重点改革管理任务,开展专项督查、实地督查,实现督查工作全覆盖,增强督查计划性、整体性。积极发挥督查工作“乘法效应”,将部门单位职责运行情况评估、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以及机构编制绩效管理等纳入机构编制督查事项,通过专项督查、联合督查、评估督查、网络督查等方式,发挥好督查工作对机构编制改革管理的“助推器”作用。
三是强化跟踪问效“紧箍咒”,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实效化。结合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重点改革管理任务,按照年度督查事项工作要点,划分新设机构、合并机构、机构事项调整3个类别,确定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中医药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9个部门单位涉及的10余项重点机构编制事项,作为跟踪问效对象。围绕机构设立运转、编制人员情况、履行职能、工作成效4方面内容,明确人员编制调整、内部管理制度建立等14项工作指标,逐一制定《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明细表》,明确问效指标权重。对问效情况进行量化赋分和综合评定,客观分析相关单位机构编制事项执行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形成工作报告,及时反馈部门单位。
四是坚持绩效管理“驱动力”,助力整体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六大赋能行动”、高质量发展“十二大攻坚行动”“十五大重点改革攻坚事项”,强化考核倒逼,出台《淄博市委编办绩效管理工作制度》等系列配套文件,形成争先创优绩效管理任务清单,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的责任体系。确定11+1的绩效评价体系,并根据工作权重设置一级指标2个,二级指标2个,三级指标6个,四级指标1个,不同级别的评价指标对应不同分差,并逐项制定评价指标说明,突出保障重点改革管理任务落实落地。实行重点工作进度月调度、季讲评、半年测评、年底总评制度,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回头看”,及时将绩效评价反映出的问题进行反馈,形成评价—反馈—跟踪问效的工作链条,不断推动机构编制管理更加规范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