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委编办把创新机关职能运行监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围绕“监管什么、如何监管、如何评价、如何运用结果”工作主线,突出“三聚焦三提高”,扎实履职,创新实干,狠抓落实,不断提升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效能。
一、聚焦“凝神聚力”,提高工作站位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按照上级关于加强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成立以区委编办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业务科室人员具体抓的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推进落实机制,明确年度任务目标,细化人员责任分工,创新推进落实举措,做到年初亮目标、年中亮进度、年终亮结果,确保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成效。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把学习钻研机关职能运行监管业务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工作人员将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部署要求上来,强化牵头部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把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相关政策学深吃透抓细抓实。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放眼省内外找准学习标兵,深入学习借鉴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结合滨城实际,推动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创新。
二、聚焦“建章立制”,提高监管能力
一是创新监管制度。依据省市出台的《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办法(试行)》,结合滨城实际,研究制定《滨城区区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办法(试行)》,明确区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的工作原则、监管范围、监管指标、方法步骤、结果运用等,为持续推进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突出监管重点。区级权责清单既是部门“三定”规定的法定化、具体化、规范化,也是加强机关职能运行监管的重要内容。要全面落实《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持续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压实部门动态管理主体责任,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职责调整变动情况,动态管理维护好清单,保证清单的合法性、权威性、规范性,发挥好清单基础性制度效用,保证部门依法用权履职尽责。
三是提高监管效能。全面落实“手续最简、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效率最高”办事要求,重点抓好“三张清单、两个机制”落实落地,持续推动政府职能优化流程再造,着力解决部门职责边界不清晰、相互推诿扯皮,内设机构人员与职责任务不平衡等问题,进一步梳理部门职责边界,细化完善部门间、内设机构间职责分工,理顺职责关系,拧紧责任链条,推动机构、职能、人员深度融合,在优流程、减环节、提效能上出实招下真功,巩固和提升政府机构改革成效。
三、聚焦“争先创优”,提高监管实效
一是推行“三评”机制。探索构建“乡镇(街道)评作为、职能部门评履职、群众代表评服务”的监管评价体系,持续推动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提质升级。在乡镇(街道)评作为方面,按照“三化三亮”要求,组织各职能部门年初拉清单、建台账、亮目标,并建立月调度、季点评、半年述评、年终考评制度,保证各项工作序时推进。在职能部门评履职方面,组织乡镇(街道)围绕区级职能部门服务基层水平、服务发展成效、主要工作业绩等内容评价履职情况。在群众代表评服务方面,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代表围绕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是否满意进行评价满意度;年终由编办、考评办会同牵头部门,对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并征求区级分管领导意见,确保“考真考实”。考评结果作为部门(单位)评先树优、干部选拔任用、绩效奖励发放的重要依据。
二是开展监管评估。全面落实《滨城区区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监管指标体系,严格规范职能运行监管评估程序,以“三定”规定为依据,以“三张清单”为基础,按照区委、区政府重点任务安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由区委编办牵头,通过部门自评、部门间互评、实地察访核验等方式对部门履职情况开展监管评价,并将职能运行成效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进一步激励各部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三是注重协同监管。为打破“监管难、难监管”工作局面,在发挥区委编办牵头部门主体责任的基础上,结合部门职责分工,注重发挥区纪委监委、区巡察办、区审计局、区委工作落实中心、区委考评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作用,探索建立区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开展部门职能运行和权责清单执行问题及意见建议征集活动,定期交流监管信息,会商研判形势,破解监管难点问题。同时,借助“12345”政务服务热线、区委工作落实中心、区政府督查室等载体,建立与相关部门问题征集调处机制,推动部门职能更好运行,全力构建“大巡察、大审计、大检查、大评估、大考核”监管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