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环节和有力抓手,对于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不断探索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新路径,建立健全三项机制,抓实抓细机构编制事项“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问效”全流程监管体系,推动机构编制决策事项落实。
一、建立机构编制事项合规性审查机制。强化机构编制源头管控,将机构编制事项合规性审查作为审议决定的前置环节,出台《机构编制事项合规性审查办法(试行)》,将提请审议的机构编制事项纳入审查范围,对申请事项和拟办意见合规性、申请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落实情况及违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审查,为审议决定机构编制事项把好“预防关口”。2020年以来共对23个机构编制事项进行了合规性审查,督促整改问题9个,有效预防了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建立全周期监管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全周期理念,选择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涉及的关键行业、重要部门(单位)进行全周期监管,推动重点改革任务和机构编制事项落实到位。今年,以事业单位改革等重点改革领域为工作重点,对涉改184家单位开展二轮监督检查,第一轮重点查看党组织设置情况、机构挂牌情况、按规定设置机构和调整理顺人员编制情况、是否进行法人登记等情况,第二轮重点从职能配置情况、机制建立及运行情况等4类25项指标内容对各单位职能运行情况进行评估。目前第一轮监督检查已完成58家事业单位,督促整改问题16个。
三、建立跟踪问效机制。为强化机构编制事项后续监管,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制定出台了《昌乐县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实施办法》,明确跟踪问效的对象和内容、方法和程序、结果运用等。2020年选取县大数据中心、县农村电子商务中心等6个单位开展年度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工作,通过调查摸底、自查自评、实地核查、结果反馈等方法步骤,有针对性地对机构编制事项落实情况、机构编制配置及运行情况、职能履行及成效进行跟踪指导、督查问效并做出评价。经跟踪问效,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个,切实推动机构编制决策事项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