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全县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促进优化协同高效。今年下半年,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委编办积极探索开展评估工作,“三个突出”强化评估结果的运用。
一是以突出“充分性”,促进“三定规定”修订。在开展机构编制评估过程中,全面评估机构设置、编制核定、履职成效、人员管理等实际情况,为修订“三定”规定打好基础。首先依据法律法规对照部门“三定规定”、权责清单,评估部门职能配置和职责履行饱和度、顺畅度、充分度。其次对部门履职、运行效能进行评价。如在评估时,发现医保局下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改革发展中心在履职时,只履行了部分的“三定”规定职责,与该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规定所表述的职责不完全相符,履职不充分、不饱和,下一步将作为“三定”规定优化调整的重要依据。
二是突出“针对性”,促进重点领域改革工作。此次评估共形成6个专项评估报告,提出工作建议25条。通过评估结果,全面了解了各个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准确掌握部门当前各项编制资源配置的合理性程度,就能在重点领域改革中有效提出方案,对症下药。比如:应急管理局在消防救援机构的行政管理关系需厘清理顺、卫生健康局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能履行方面需持续关注、综合执法局在新增加300项执法事项后机构运转实际需求如何有效解决、教育局如何对一线教师资源合理化配置、医保局对工伤保险与社保职责需明晰等等。按照类别归集为机构设置、职责配置、编制配置等三大类型,进行梳理后制订成问题清单。对照清单逐项进行分析研判,再共同商议提出综合性建议意见,最后提交主任办公会议商议提出解决方案。
三是突出“动态性”,优化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以评估结果作为重要理论依据,对机构编制调整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对需要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由编办根据评估发现的部门机构编制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间存在的差异,在现有总量内调整,实现有增有减,增减平衡。同时,对被评估部门现有编制人员情况进行分析,借助大数据,查看工作痕迹,比对编制、人员、工作量三者之间的平衡性,与人社、财政部门形成控编减编整体合力,构建控编减编工作长效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审核部门用编申请、部门调整机构编制事项以及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