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编办以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为契机,规范挂牌机构,厘清岗位边界,盘活人力资源,全面激发基层组织活力。
一是规范挂牌机构。制定《内设机构和事业设置一览表》,赋予乡镇(街道)因地制宜自主选设机构权,平均每个乡镇选设个性机构3个,使机构设置更加符合乡镇(街道)实际需要。撤销“三资办”等“土机构”,乡镇(街道)平均挂牌机构数下降比例达到63.2%。
二是厘清岗位边界。按照岗责相适、权责一致、分工明确、风险可见、互相监督原则,根据“三定”方案,牵头梳理和编制《部门与乡镇(街道)职责边界清单》,将机构职责细化为岗位责任清单,厘清岗位职责权限、职责范围和履职事项,作为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和县乡履职、监管问责的重要依据,量化工作内容、工作责任,实现职责全覆盖、责任全延伸。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准入机制,根据工作变化、法律法规和机构职能调整等原因,及时做好清单的动态调整。
三是盘活人力资源。坚持人员力量与机构职能相适应、干部能力与岗位职责相适应、年龄结构与梯队培养相适应三大原则,重组盘活现有人员和工作岗位。推行干部“双向选择”机制,把主动权让渡给干部,推动“人、事、岗、责”合理匹配,所有乡镇对一般干部进行重新配置组合,做到职责到岗、人岗相适、人尽其才,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