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以推进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抓手,扩权减负并举,使基层有权有责、有人有钱,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强化镇街发展动力和活力,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推进扩权放权,助力政府职能转变。按照“依法下放、权责一致、能放即放”的原则,进一步扩大镇街在产业发展、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民生保障等方面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权。根据上级有关经验、要求及法定程序授权后,结合工作实际及部门、镇街意见,形成《向镇街下放(委托)行政权力指导目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监督、其他权力、公共服务等8大类138项事项,按照要求依法放权,确保镇街急需的权力事项下放到位。
二是规范工作责任,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全面建立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厘清县、镇两级职责权限,确保县直部门和镇街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行职责。针对目前基层反映强烈、县乡两级权责划分不清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急需解决的问题,通过深入部门和基层一线,对涉及规划建设、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6个方面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梳理,摸清基层治理的难点和痛点,找准症结,全面系统编制镇街反映问题清单,组织部分镇街和县直部门进行专题座谈,对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要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开展书面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是优化机构设置,提升政府运行效能。进一步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和职能,综合设置镇街党政工作机构和事业单位,实行扁平化管理。为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在8个镇街设置便民服务中心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负责办理基层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为群众提供无偿服务,加强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以“一次办好”为目标,打造县镇一体化服务模式,实现“一网办理、一站服务”县、镇、村三级全覆盖。
四是创新用人机制,激发基层工作活力。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的政策要求,激励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充分用好容错纠错机制,畅通容错纠错尽职免责问题反映渠道,对认定符合容错免责情形的,确保在干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职称评聘时不受影响,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