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职能、盘活资源,有效破解机构编制管理难题,德州市禹城市编办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工作,以评促管理,以管提效益,切实提升政府部门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法制化水平。
一、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机构编制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编办,凸显了市委、市政府对该项工作的大力支持,为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评估体系,确保工作稳妥有序。一是明确评估范围。将市政府24个工作部门全部纳入机构编制评估范围,规定每年评估检查的部门个数不少于总数的20%。二是制定评估方案。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的实施方案》,决定以5年为一个周期,5年内对政府工作部门全部评估一遍。三是细化评估标准。以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和改革、管理、落实的措施要求为依据,结合放管服改革、控编减编等重点工作,通过对评估内容的逐项分解,制定详细的评估表格,明确评估细则和标准。
(三)严格工作程序,深入开展评估检查。一是部门自评。由部门按照评估内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评估组审查。二是实地评估。评估组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相关内设机构人员问询等形式,深入了解掌握被评估部门的有关机构编制人员情况。三是交流座谈。评估组与部门就履职情况及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对部门的职责落实情况、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评估,对部门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做好解释工作。四是社会评价。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社会公众对部门的评价及意见,每年填写有效调查问卷100余份,形成评价并反馈部门。
(四)注重实效,强化措施促进整改。一是及时下达反馈意见。评估检查结束后,评估组向每个评估部门进行书面反馈意见,对部门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职能边界不清、违规设置内设机构、随意借用工作人员等问题提出整改建议,限时完成整改。二是书面呈报评估结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完成后,形成《禹城市机构编制评估报阅件》,将被评估部门的职能运行情况、机构编制配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阅。
二、做好结合文章,形成机构编制评估合力
一是坚持与“放管服”改革相结合。将行政审批、权力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等工作纳入机构编制评估范围,进一步摸清部门权力运行流程,查找部门在“放管服”改革工作的不足,督促部门事项时承接落实到位,对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完善政策措施,切实打通改革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坚持与实名制管理相结合。利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对部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进行核对,确保评估内容与实名制数据相一致。同时,通过单位自评和实地评估,及时发现部门运行中存在问题,限时进行整改,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机构编制的依据,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对存在问题及整改不到位的部门,一律冻结机构编制审批,暂停实名制事项办理,不予安排编制使用计划。
三是坚持与“三定”修订相结合。将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部门“三定”规定修订要求纳入评估范围,了解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编制及人员配置、改革落实等实际情况,对履行职责情况和是否存在越位、缺位、错位和推诿扯皮等现象进行评估,及时调整部门职责,修改完善权力清单内容,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推动政府部门职能转变,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四是坚持与重点领域改革相结合。根据部门自评情况,梳理部门职责,按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我市将卫生、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权纳入综合执法范围,通过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部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为卫计局等部门成立监督检查科,负责本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问题,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罚,执法局将处罚结果转报主管部门,形成监督与执法的无缝衔接,有效解决了多头执法和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以评估促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通过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并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实现了“五到位”,即:机构按规定设置执行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职能调整到位、职责履行到位、严控人员和编制到位。
(一)增强了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纪意识。从评估体系实施情况看,确有部分领导干部存在机构编制法纪意识不强的问题,甚至少数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规定还不太了解,不知不觉中违反了相关要求。通过开展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机构编制规定的宣传力度,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法纪意识。
(二)形成了多部门配合协调机制。机构编制部门除日常管理工作外,还承担多项改革任务,为开展好机构编制评估工作,我市人大、政协、组织、人社、财政、国资等部门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例如,在社会评价工作中,人大、政协联系两代表,真实反映出对部门的评价意见;组织、人社部门提供部门领导班子、中层干部配备情况;财政局提供人员工资;国资局提供了部门固定资产情况。通过建立部门配合机制,有效避免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限额设置内设机构、人员吃空饷、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三)树立了良好的的社会形象。机构编制评估的开展,进一步转变了机构编制工作理念,增强了政府部门主动接受监督检查的意识,扩大了机构编制部门的社会影响力,提高了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