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推进规范“属地管理”工作中,在高标准建成“乡呼县应”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拓展,结合基层实际,着力规范乡镇呼叫、平台运转、部门响应“三个流程”,确保了协同高效运转。截至目前,共办结各类呼叫事项114件,满意率达到100%。
规范乡镇街道“呼叫”流程。为避免乡镇(街道)“事事呼”“随意呼”,要求乡镇(街道)在认真履行“巡查发现、简易处置、呼叫上报、协同配合”职责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呼叫”流程,采取“四步走”的方式。一是乡镇(街道)认真履行辖区巡查职责,第一时间发现问题;二是发现问题后立即组织协调自身和相关派驻机构力量进行简易、应急处置;三是对无法独立解决或按照要求应该上报的事件,认真进行分析研判后,按流程“呼叫”上报,并积极配合县级部门处理解决;四是事项办结后,对部门办理情况作出评价并回复指挥平台。
规范指挥平台“运转”流程。县级指挥平台全部实现“接报—研判—派发—督办—考评”工作闭环。接到乡镇(街道)“呼叫”事项,职责清晰的立即派发相关部门处理;职责不清的,由两办、机构编制、司法等部门联合进行分析研判,涉及多部门的实行“一单多派”;根据办理进度预警提醒,对超时不办理、办理不到位的进行督办,造成不良后果的,交由纪检监察、组织和人社部门依法依规问责;事项办结后,及时将乡镇(街道)对部门办理情况评价和部门对乡镇(街道)配合情况评价进行整理归档,作为月通报、年考核的重要依据。
规范县直部门“响应”流程。县级职能部门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为成员的“响应”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指挥平台“派单”后,由一个科室处理的“科室响应”,需要多科室办理的“联合响应”,复杂问题由领导牵头“小组响应”;按照“施工图”“说明书”规定的工作流程,立即组织力量与乡镇(街道)联动解决问题,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必须制定工作方案,限定办理时限;事项办结后,对乡镇(街道)配合情况作出评价并回复指挥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