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委编办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要求,把监督检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精准发力,综合施策,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强化日常督查、增强监管实效、健全督查机制等方式,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水平。
一是坚持突出重点,加强政策宣传。深入推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把《条例》纳入党校课程、党委中心组、编办干部培训班学习内容;邀请省委编办处室负责同志为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轮训班学员、编办系统全体干部作《条例》解读;市委编办监督检查处负责同志深入县(区),为科级领导干部上好《条例》专题培训课,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此外,在舟山日报、舟山群岛新区机构编制等微信公众号上开展网上宣传活动,对《条例》进行多方位、多角度的宣传解读和在线知识有奖竞答,进一步提高《条例》在广大干部群众中的知晓率和影响力。
二是坚持借势借力,强化日常督查。深入推进机构编制督查与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审计等“三大平台”的无缝对接,加强协作联动,落实机构编制核查主体责任。截止2020年12月底,共对市审计局、市医保局等22家单位开展了选人用人暨机构编制专项检查。此外,还结合新冠疫情防控中暴露的短板弱项,开展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评估工作。以履职情况为重点,围绕体制机制、职责体系、编制配置、能力建设、组织保障等方面,对全市疾控机构并延伸至乡镇(街道)开展调研评估,形成详细的评估报告,研究提出完善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意见建议。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监管实效。对市属部门开展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自查自纠,压实责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对各功能区、县(区)和68个市级部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机构编制检查和事业单位改革“回头看”实地检查。发现各类问题153条,同时要求各单位做到即查即改,整改率达93.7%。开展县(区)“互查互对”专项检查,逐一比对各县(区)自2018年以来所有机构编制文件与实名制实际录入情况,以及县(区)各类机构编制总量使用和人员信息维护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建立县(区)问题台账442条,下发核查整改意见书,切实推动问题有效整改。
四是坚持刀刃向内,健全督查机制。出台《关于加强机构编制全流程管理的实施办法》,建立机构编制事项前置审查、办件合规性审查、督查评估等机制,将监督检查贯穿于机构编制管理全过程,关口前移、源头预防,建立机构编制事项的“保险阀”。同时,按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制定印发《中共舟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重大风险点及防范化解举措清单》,逐条逐项梳理机构设立审核、编制核定及调整、领导职数调整、职能调整、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名制管理、编外用工指标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机关管理等九大类42个具体事项的风险点及风险表现,落实落细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提升化解风险能力,确保各类风险化解在早、化解在小,严防机构编制事项违规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