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泰安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山东省泰安新泰市本着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原则,确定考核范围、制定考核内容、完善考核程序、拓宽结果运用,全面推进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组织培训会议,确定考核范围。市编办从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市审计局抽调人员组成综合考核组,召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会议,部署具体考核工作,对考核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全市2017年度列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范围的单位400个,其中已经纳入全市绩效管理考核的事业单位不再重复考核,批准设立未满一年的事业单位只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等级。
完善考核体系,制定考核内容。考核指标共分三项,包括基础指标、业务指标、奖惩加减分。基础指标主要分机构编制管理、干部人事管理、财务资产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管理四部分;业务指标按照“事业单位拟定初稿、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的程序确定;奖惩加减分部分根据事业单位获得的奖励和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实际得分。
明确评分细则,完善考核程序。从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成立4个专业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干部人事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和事业单位法人管理等基础指标进行实地考核,通过综合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现场核查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评价打分。对教育、卫生等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事业单位,委托市统计局从质量规范、承诺履行、资费标准、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社会满意度调查。
确定考核等级,拓宽结果运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A、B、C三个等级。事考办将考核结果报送市考委成员单位,书面反馈被考核单位主管部门,召开会议对A级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C级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期进行整改。考核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绩效考核中的经验、不足,以便今后考核工作的改进,完善考核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