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启动以来,该市准格尔旗被确定为改革试点,通过近一年的试点建设、运行,成效初显,而改革过程涉及的多部门整合、调整,已对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近期该旗编办迅速组织力量,对全旗涉及改革的单位“三定”方案,采取五项措施进行初审工作。
一是深入研究,突出细节。该旗编办积极组织开展了“三定”方案上报业务培训,系统学习机构改革政策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收集了市级机关相关的“三定”规定、确保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制定好初稿工作。重点突出部门职责交叉情况的梳理沟通,确保职能衔接有序,履行顺畅。
二是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对各单位报送的“三定”方案初稿,编制部门根据部门的职权范围,严格按照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进行逐字逐句推敲,认真审核把关,特别是对全旗综合执法改革涉及的事项,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意见跟部门反复沟通,不断修改完善,努力做到权责对等、边界清晰,不越位、不错位。
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合作。为高标准完成各部门“三定”方案制定工作,该旗编办对“三定”任务进行了分解,由编办主任具体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关系,具体分三个组做好方案的起草、沟通、初审等工作。
四是理清职能,摸清底数。此次“三定”方案的重新制定,以2010年全旗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为参照,结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规定,从理清职能入手,对各部门目前职能运行情况进行梳理,全面了解现有部门履行职能、职责交叉情况。
五是统一模式、规范用语。为体现“三定”方案的科学性、权威性、规范性,编办对“三定”规定的书写格式、语言表述、表达顺序、主要内容等方面都进行了统一布置,使每个部门的“三定”草案做得准确、规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