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破除“以药养医”,有效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近日,海南省海口市印发实施《海口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实施方案》,决定在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开展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试点工作。
一是建立科学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该院所有药品(除中药饮片外)的价格降低15%,实行零差率销售后,将公立医院补偿渠道由医疗服务收入、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3个渠道,改为医疗服务收入和政府补助2个渠道。通过调整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收费标准和加大政府对公立医院资金补偿,即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补偿 70%,增加政府投入补偿30%,保障公立医院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二是多举措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该方案提出通过取消药品加成、健全药品临床使用监控机制、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等措施,促进公立医院加强内部管理,主动控制医疗成本,减少不必要的用药、检查和其他过度服务,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三是试点成熟后扩大推广范围。该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政策的条件成熟后,将逐步在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口市中医院、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等4家市属公立医院进行推广。(李积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