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舟山市采取多项措施,深入推进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教育公平,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理顺教育管理体制。切实承担起市级政府举办高中的责任,将两区高中成建制划归市管,强化高中段学校市级统筹,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分类发展、特色鲜明、相互竞争”的高中教育格局,实现市区高中教育管理一体化。进一步完善市本级与定海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区级政府学前教育发展责任,将位于定海城区的现由市教育局直管的6家幼儿园整体调整为区级管理,提升定海城区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保障能力。
二、促进教育集群化发展。针对市属新城区域人口集聚,新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大量增加的情况,以“教育集团+分校”、“名园+分园”的形式,对区域内教育资源进行合理再配置,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机制创新、师资流动、资源共享等举措,发挥示范性学校的示范辐射作用,提升区域内新建学校的办学水平,形成优质学校带动新建学校联动发展的良好态势。
三、推进师资配置均衡化。通过实施教师“县管校聘”,由编办、人力社保局负责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量和岗位设置总量, 并实行总量控制。由教育局行使编制和岗位资源的支配权,统筹管理教师编制分配、招聘使用、交流轮岗等具体事务。由学校通过校内竞聘、直接聘用和跨校竞聘等三种形式,组织教师竞聘上岗。打破推进校长教师交流的管理体制障碍,探索建立符合教育特点的选人用人新机制。
四、探索民办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义教学校、幼儿园等公益事业,率先在绿城舟山育华学校、舟山正行双语幼儿园探索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试行民办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度,建立报备员额人员与公办事业单位人员“双向流通”机制,进一步破除教师流动中的体制性障碍,打通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教师流动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