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名站技术导航!

山东省临沂市“三个严格”积极推进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工作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巩固和深化党政机构改革成果,山东省临沂市积极推进市级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工作,按照“清存量、提质量、控总量”的要求,大力精简市委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并建立日常管理长效机制,促进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更加精简科学,运行更加规范有效。

  一是严格管理口径,全面清理“存量”。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梳理摸底通知,将市委、市政府发文设立的各类委员会、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指挥部、协调小组等跨部门议事协调机构及其下设的各类专项小组,全部纳入清理范围。按照“撤销一批、合并一批、调整一批”的原则,明确对工作任务完成、发挥作用不明显等9种情形的议事协调机构全部撤销,对职能相近、职责交叉等3种情形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部整合,对职责任务变化的相应进行调整,切实精简议事协调机构。

  二是严格设置条件,切实提升“质量”。针对现有议事协调机构人员组成多、成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以“精简高效、发挥效能”为导向,进一步规范议事协调机构人员组成,主要由牵头责任部门和承担具体任务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配合、支持、保障部门不再列入。明确现有议事协调机构,除主任(组长、召集人)、副主任(副组长、副召集人)外,专项性的议事协调机构成员控制在10人以内,综合性的控制在15人以内,确保精简后的机构组成人员压减三分之一以上。

  三是严格纪律要求,有效控制“增量”。严格控制新设议事协调机构,以此次清理规范后的数量为基准,实行清单管理、总量控制、动态调整、防止反弹,确需增加的从严把握。明确凡是牵头单位能够协调的工作和事项,一律不再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凡是职能相近、可由一个议事协调机构承担的一律合并设立。同时,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将议事协调机构纳入日常管理,对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情况进行年初、年中、年底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议事协调机构动态,严格备案审查制度,巩固清理规范成效。

精选图文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