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河南省商丘市召开县(市、区)机构改革座谈会,对县(市、区)机构改革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各县(市、区)分管机构改革的负责同志及各县(市、区)编办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深化县(市、区)机构改革,是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深化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要求,要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总原则,前走后跟、压茬推进县(市、区)机构改革。一是抓紧研究制定机构改革方案。这次机构改革总体上县级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要与市委、市政府机构职能基本对应,同时结合自身发展定位、资源特点、重大工作部署等,因地制宜设置有本地特色的一些机构,做好限额内的“自选动作”。二是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清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严格对照各部门权责清单,依法依规界定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按照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实行综合设置的原则,区分情况推进改革,根除“事业局”现象,基本解决混编混岗问题。三是着力解决“三超两乱”问题。规范机构设置,从严从紧掌握挂牌机构,县(市、区)现存的一些未纳入限额的科级机构,确需保留的要纳入限额管理,列入改革方案,凡是没有列入机构改革方案的机构,包括挂牌机构,都要全部核销。严格职数管理,对现有超配的领导干部或由于机构合并难于安排的领导干部,可以设定3至5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完成消化。
会议强调,各县(市、区)要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衔接到位,按照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严格执行机构改革各项纪律,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一要加强沟通协调。本次机构改革涉及面广、触及利益深,只有充分沟通、聚智合力,才能有序有效推进改革。县(市、区)负责机构改革的领导同志,在研究谋划、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各环节,都要注重与班子成员沟通,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及时提请协调小组和党委常委会审议研究。要围绕职能划转、编制调配、领导职数核定等敏感问题,加强与涉改部门的沟通,使改革方案最大程度取得共识。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沟通衔接,随时研究解决县(市、区)机构改革涉及的各类具体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二要把好时间节点。要紧扣市委要求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盯住方案报批、班子配备、机构挂牌、“三定”规定制定等关键环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报批和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三要严明纪律规矩。要增强规矩意识、保密意识,严格履行相关程序,依法依规做好机构组建、领导班子配备、人员转隶等各项工作。要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约束,进一步落实“实名制”要求、明确机构编制管理权限,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