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编办按照中央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要求,在全面完成清理规范任务的基础上,积极与各相关单位协调,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分类改革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多措并举,开展分类改革工作。一是开展了事业单位“五定”方案修订工作。抽调市编办和部分旗市区精干力量,对市直近300家市直事业单位申报材料进行了三轮审定,审定后反馈给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并组织印发;二是开展旗市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备案工作。2014年8月,呼伦贝尔市编办下发《关于上报旗市区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对旗市区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备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着手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批复工作。2013年,呼伦贝尔市已完成市直事业单位分类名录的制定工作。目前,参照我市拟定的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对照自治区分类情况,对分类名录进行了进一步修订。
二、凝聚力量,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我市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公益导向,在推动经济进步的同时兼顾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对相关事业单位职能进行了进一步整合;二是加快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在撤并四所中专院校整合组建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的基础上,将内蒙古扎兰屯林业学校、内蒙古扎兰屯农牧学校、扎兰屯幼儿师范学校、呼伦贝尔市卫生学校等四所院校整合组建扎兰屯职业学院;三是采取“整合资源、内部调剂”的办法,把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市政府重点工作倾斜。2014年,整合了呼伦湖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相关机构及职能,凝聚了治理力量。
三、统筹兼顾,助力优化资源配置。一是积极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2014年呼伦贝尔市正式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并向全社会公开了《呼伦贝尔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第一批)》,包括56类283项政府购买服务事项;二是探索建立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市编办制订了《呼伦贝尔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三是围绕“两个不突破”、“机构撤一设一、编制系统调剂”和“财政开支人口只减不增”的原则,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为教育、卫生、农牧、环保等专业性较强的事业单位提供了强有力的机构编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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