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作为公益服务体系的主体,由于承载着人民对教育、医疗、环境、居住、社会保障、精神文化生活等多方面美好向往的重要使命,在我国经济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目前,个别事业单位的信用缺失是其发展中的突出“软肋”,既限制了公益目标的实现,也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要求,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编办以强化信用约束、增强制度刚性,统筹推进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
一、加强信息归集,把好信用约束“基础关”。一是以完善基础促信息提档升级。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基础数据库,对事业单位存续发展中的机构编制文件、单位标牌、公章印模、法定代表人信息等八项内容的图片影像进行电子存档,以客观、标准、完备的基础信息助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迈进。二是以互联互通促信息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验证等相关规定,积极对接公安、法院等部门,在确保法定代表人信息采集全面、录入准确的基础上,严格禁止失信被执行人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切实把好法定代表人信用约束的“基础关”。
二、推进信息公示,把好信用约束“共享关”。一是以年度报告公示推进信息公开。推行办事指引,编制服务指南,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及“限时办结”制度,提高事业单位年度报告首报成功率。通过线上认真审核、线下严格把关、全程跟踪督办的方式,确保年度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按照“即办结,即公示”原则,对审核通过的非涉密单位提交的材料,及时在“呼伦贝尔事业单位在线”网站进行公示,使社会公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都能及时、全面了解单位信息。二是以事业单位在线网站促信息互联共享。开通“呼伦贝尔事业单位在线”,依托网站阵地加强政策宣传、规范信息公开、拓宽监督渠道,着力将“事业单位在线”打造成登记管理机关强化事业单位信用约束、促进事业单位诚信自律的重要平台,以及维护人民群众监督权、参与权和知情权的重要窗口。
三、致力信息监管,把好信用约束“应用关”。一是以清理失信被执行人强化信用约束。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编办等44家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并对本地区已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进行清理,做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冻结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工作,以部门联动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二是以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强化信用约束。制定《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筹执法力量、明确抽查内容、记录执法过程、公开抽查结果,将事业单位对政府负责转变为对社会负责,促进单位诚信自律,真正做到了单位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有机统一。
诚信体系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新形势下,呼伦贝尔市编办创新工作新理念,把握引领工作新常态,改变以往监督手段单一、主体缺位、内容贫乏的管理状况,将工作重点由单一的登记管理向事中事后多元化、全方位监管转变,充分发挥信用在维护市场秩序和公益事业中的作用,在优化服务和依法监管中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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