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乐陵市机构改革任务已全面完成,为确保机构改革各项措施落实落地,乐陵市编办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做好“四个评估”工作,巩固机构改革成果。
一是对人员转隶是否到位进行评估。人员转隶工作是完成好机构改革的关键环节,关系到机构改革的成功与否。乐陵市以转隶人员交接单为依据,对全市涉及机构调整优化重组整建制划转的人员开展检查。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联合,对涉改部门人员转隶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从集中办公、编制划转、工资关系入手,对人员未到位、编制未划转、工资关系未调整的,要求限期完成转隶,确保划转的人员全部到岗到位,有序开展工作。
二是对“三定”规定职责是否明晰进行评估。“三定”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是部门履职的重要依据,制定“三定”规定,是贯彻中央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精神,落实各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中心环节和必要措施。乐陵市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根据上级部门印发的“三定”规定,再次对我市部门的“三定”规定进行审核把关,确保部门的职责“不多”“不少”;同时,对涉及职责交叉的部门的职责分工是否厘清到位重点审核,确保部门间分工明确、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三是对机构编制管理是否严格把控进行评估。本次机构改革,按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机构编制框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设置领导职数、内设机构数、编制数。同时,从“三定”规定、实名库录入着手,严格审核把关,严禁违规设置。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及时对各涉改部门的名称、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编制数和领导职数调整到位。对划转的人员,在做好减编落编业务基础上,动态调整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台账,保证数据准确有效,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同时,健全组织、编制、人社、财政部门的沟通配合机制,人社部门先行核准编制信息,编制部门依据实名制管理系统和台账审核,组织部门核实领导配备情况,财政部门及时调整核发工资,切实提升部门配合效率。
四是对涉改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是否厘清职责进行评估。在做好前期各涉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名称规范、编制数和领导职数核定的基础上,着重对事业单位职责进行梳理。根据职责划转情况以及与主管部门的隶属关系进行科学合理分类,形成事业单位职责梳理初步框架。着重理顺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的关系,厘清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强化涉改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提升事业单位服务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