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整完善政府部门主要职责,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编办多措并举,积极推进“三定”规定修订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的积极有效推进,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三定”规定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三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与有关部门进行工作联系,督促工作进度,解答政策咨询等工作。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奎文实际,制定了《奎文区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实施方案》,将政府工作部门和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共26个部门(单位)纳入修订范围,进一步明确了“三定”规定修订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等,确保按进度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是做好培训指导。组织编办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同时,召集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开展培训,统一思想,提高部门对“三定”规定修订工作的重视程度,讲解了“三定”规定修订的原则、重点和要求,对“三定”规定的格式、术语等作出规范,明确了提交时间、审核程序。
四是把握工作进度。根据省、市工作进展情况,分批次受理审核各部门“三定”规定草案。对于上级部门“三定”规定已经印发的,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不大的,已经充分沟通对接达成一致意见的先期定稿;对于依据不充分有未定事项的,部门间职责交叉情况较多的,沟通对接后仍有明显分歧的暂时推后。确保在保证工作效率的前提下,避免急于求成,出现错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