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简政放权职能转变、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公共服务等,山东临沂市莒南县编办把握修订部门“三定”规定的三个重点即“完善部门职责、规范机构设置、优化编制配备”,推动“三定”修订工作有序进行。
一是对职能职责的界定。该县实行编制、审改、法制和部门四连审,严格对照法律、法规,确保职责界定不错位。上要对照中央、省市部门职责纵向承接职能不漏项,下要各部门单位横向职责分工不遗漏,确保各项职责分工连续不缺位。与部门反复斟酌会上,审改办对照清单把关,法制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职权法定、权责匹配。
二是对内设机构的规范。严格控制业务科室与非业务科室比例。按照不突破之前内设机构设置数量的原则,根据职能配置,重新规范内设机构设置,重点加强业务科室工作力量,不断优化结构。特别是“两集中”问题,一个是集中部门行政许可权,将部门行政许可职能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同时履行政策法规机构职能;二是集中部门行政处罚权,除在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中,将行政处罚权统一整合到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部门外,其他的政府工作部门全部将行政处罚权整个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中,既巩固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果,又保证了“三定”规定的时效性和稳定性。
三是对编制数量和领导职数的核定。编制数额总数不变,确实需要增加或减少的必须理由充分,符合事权与编制需求匹配,严格执行向基层和一线倾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