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后,在省、市两级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按照统一部署要求,压差稳步推进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各项工作,确保人员转隶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实。截至2月3日,改革涉及的39个部门(单位)已全部转隶报到完毕,职责调整至相应部门,全面完成新机构挂牌、新印章启用、集中办公等事宜,以新机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区委高度重视人员转隶工作,组建以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为组长的区机构改革组织人事组,从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编办抽调精兵强将集中办公,全力做好人员转隶工作,并印发《关于做好区级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工作的通知》,明确人员转隶责任主体、工作程序、工作时限和工作要求等内容。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1月23日,召集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及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全区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为转隶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超前谋划,精心实施。区机构改革组织人事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人员转隶工作。通过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在锁定涉改人员编制底数和确定职能调整机构状况的基础上,对在人员转隶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前摸排、充分思考、作好研判,明确了“人随事走”的基本原则,确保职能职责划转后运转正常。实施中具体分为3个程序步骤,即1月24日前,各涉改部门(单位)提报组织人事专项工作人员;1月29日前,各涉改部门(单位)研究划转人员名单;1月29日开始,区机构改革组织人事组研究审核划转人员名单,并办理人员转隶手续。
三是严格审核,规范程序。为确保人员转隶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每项人员转隶工作均须由转入、转出机构共同研究,并报区级分管负责人同意,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编办联合审核批准后办理人员划转手续,完成人员实名制信息变更。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编办通力协作、倒排工期、优化流程,按照“先易后难”的工作思路,从整体划转部门(单位)入手,重点把关是否符合职责、机构编制划转要求和划转职责对应的人员及其身份,审核通过后,分批组织涉改部门(单位)现场集中办理交接手续,确保人员转隶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实现人员、职责划转快速推进、无缝衔接。
四是落实责任,严明纪律。为防止人员转隶过程中出现“空档期”和“减速带”,始终坚持“先立后破”原则,做好改革前后有关工作衔接。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四个服从”,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要求,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以实际行动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人员转隶完成后,及时跟进教育管理,加快推进人员融合、业务融合、感情融合,切实做到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新气象新担当充分履行新使命、展示新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