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济宁邹城市委编办按照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立足实情,通过加强执法协作、保障执法力量、增强执法效果等措施,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水平。
第一步,“各司其职”加强执法协作。成立“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对53个事项流程进行细化完善,制定运行流程图,推动市直部门与镇街将自身责任承担好。持续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方便不同环节、不同阶段人员用好用活工作联动平台。加强落实督导建立事项办理情况通报机制,杜绝不作为慢作为,切实推动市直部门与镇街协作配合,让基层事“件件有响应”。
第二步,“下沉到底”保障执法力量。明确13支执法队伍的下沉人员,同时通过招考录用、开展业务培训、科学调配执法人员等方式化解个别市直部门下沉力量不足问题。推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明确综合执法协调小组统筹自身及各派驻机构力量,以乡镇和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相关市直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发挥出执法力量“强肌体”的保障作用。
第三步,“评价利器”增强执法效果。提高镇街协调、调度各方的实际能力,制定涵盖人员日常履职、请示报告、全员考勤、工作评价等内容的派驻人员管理制度,凝聚工作合力。发挥考核指挥棒导向作用,在全市综合考核指标中,赋予镇街评价派驻部门工作成效的实际权责。同时将相关工作纳入《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遏制部门“甩锅”,推动镇街用更多时间精力抓发展抓落实,有效增强了执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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