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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崇州市“三张清单”厘清行政管理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权责边界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是理顺行政管理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的关系,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崇州作为成都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之一,目前,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正式成立并开展工作。

  为进一步厘清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原行政管理部门的权责边界,日前,崇州市印发了《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权力清单》、《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日常巡查事项清单》,《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清单》正在加紧制订。

  《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权力清单》明确了划转到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共1578项、行政强制权共63项,同时明确了保留在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共245项。权力清单的出台明确了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及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边界。

  《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日常巡查事项清单》根据划转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的行政权力清单,明确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日常巡查的行政违法事项共359项,未列入清单的日常巡查事项由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巡查清单的出台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实现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及时制止和纠正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并能进一步厘清综合执法部门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边界,防止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即将出台的《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清单》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要解决的是“不作为”问题,实现“法定责任必须为”。

  与此同时,崇州市将通过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原行政管理部门衔接配合、协调联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政府内部职权配置形式和相互关系,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型行政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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