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政府召开会议,部署全面推进区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着力解决执法职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创新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2013年10月开始,按照中央和省编办统一部署,青岛市编办、法制办牵头在黄岛区、胶州市开展了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按照“先易后难、有效承接、逐步推进”的要求,整合了部分行政执法权,统一交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行使。其中,黄岛区集中了城市管理、国土资源、文化市场、海洋渔业、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等6个领域共计1402项执法权限;胶州市集中了城镇管理、土地管理、食品安全、文化市场、农业、畜牧兽医和物业管理等7个领域共计1178项执法权限。整合原分散的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编制,分别整合组建了380多名和220多名人员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同时,大力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在各镇(街道)配备了一支30-50人的执法队伍,切实解决了执法分散、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行政执法效能明显提高,查处结案的违法事项增幅超过三成,新增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整改率达到98%,举报投诉数量下降超30%,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6年起,青岛市将在全省率先对所辖区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青岛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推进区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青岛市将从科学整合执法权限入手,通过整合执法职责,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组建统一规范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强化行政执法属地管理,推进执法重心下移至镇(街道),实施综合行政执法与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相融合等方式,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基层综合执法体系,实行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切实解决行政执法分散、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效能低下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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