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谨学风作风,牢固树立法治意识
一是结合理论学,准确把握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定位和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机构编制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区委编办坚持将《条例》学习与理论武装结合起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机构编制工作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树牢服务大局意识,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使命担当。
二是融入实践学,切实增强用《条例》指导实践的实效性。区委编办坚持先学一步,紧密结合工作谋划抓《条例》落实。将学习贯彻《条例》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围绕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科学配置编制资源等内容,多次组织学习讨论会,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在《条例》中找寻规范管理、补齐短板、破解难题的思路,在《<条例>释义》中探求具体操作办法,努力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切实用《条例》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是推动共同学,努力营造依法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良好氛围。区委编办不搞单打独斗,借势借力推动全区学习宣传《条例》。第一时间在区委编委会上汇报相关情况,与区委宣传部协作推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以区委组织部“组工讲坛”为平台,向部全体机关干部宣传解读《条例》。结合主题教育组织机构编制专题党课,借相关会议等时机,发放《条例》单行本,制作宣传版面,力求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条例》知晓度。
二、严格规范规矩,建立健全制度规则
一是立起做事规矩,认真落实《规则》《细则》。区委编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区委编委工作规则》《区委编办工作细则》,明确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厘清机构编制事项审批权限、建立会议和文件审批等工作制度,立起了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规矩。区委编办不断强化办事机构、参谋助手定位,严格对照《规则》《细则》履职办事,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是推动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体制优势。区委编办与区委组织部合署后,区委编办抓住发展机遇,积极落实合署机构相关要求,自觉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在组织工作整体中统筹谋划。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组织工作考核内容以及重点项目、调研课题,参与组织工作流程及常用文件、制度规定梳理,以推进日常业务为抓手,加强内部协作,促进融合发展,努力将体制优势转化为工作效能。
三是抓实制度建设,加快完善配套制度。树立全区“一盘棋”意识,充分发挥配置党执政资源的职能作用。研究制定编制使用管理办法,明确总量控制、按需使用、用编审核和协作配合等原则,指导部门制定年度用编计划,建立凭用编使用计划进人机制。积极探索创新,把统筹使用管理编制资源作为“创新点”,打破“一核定终身”的思维定式,健全区级机关行政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统筹考虑市选调生转任、区储备生招录、军转安置等用编需要,探索建立编制“周转池”,真正管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
三、严把环节程序,强化细化流程管理
一是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审批环节。区委编办围绕动议、论证、审议和组织实施四个关键环节,研究实行机构编制审批工作全流程记实。根据《区委编委工作规则》明确的审批规则,集中梳理不同管理权限的审批事项,分别建立区委编办、区委编委、区委审批事项操作规范,明确审批环节中的具体任务、责任主体和相关材料,规范开展机构编制审批工作,进一步落细落实《条例》要求。
二是严格机构编制工作程序。将严格把关工作程序作为提高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进一步规范细化机构编制审批、编制使用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从材料受理到批复备案的工作流程,形成完整操作流程图,研究具体操作口径和材料模版,推动以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开展工作,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是加大机构编制跟踪指导力度。《条例》对部门党组(党委)和部门均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区级机构改革完成后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调整较大,这些情况容易导致相关要求落实不到位。区委编办针对当前形势特点,加大日常跟踪指导力度,努力做到工作到哪里,跟踪指导就到哪里。通过有效的全程跟踪指导,促进部门养成依规办事的习惯,规范有序、科学高效地开展机构编制工作。
四、严肃监督检查,落实落细《条例》规定
一是落实日常监督,做好违规违纪行为预防。对标《条例》要求,自觉查找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整改和规范。区委编办注重提升实名制管理效能,强化部门维护管理的主体责任,提高数据准确性,同时针对部门空编率、领导配备和编制使用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时掌握部门机构编制配备情况,为编制使用审核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切实遏制问题增量。
二是做好专项监督,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以机构编制审批工作专项监督检查为重要抓手,从提出动议事项到组织实施做到“三查”,查审批是否符合管理权限、查工作流程是否完整、查执行是否到位有实效,严格机构编制工作程序,增强机构编制纪律意识。推进落实机构编制核查等专项工作,全面及时查清机构编制资源的审批和执行情况,准确掌握机构编制基础数据,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秩序。
三是加强协作监督,形成监督检查合力。强化依法推进监督检查意识,梳理各级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照文件明确的要求,研究完善协作联动内容。将《条例》等政策法规学习情况、区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落实情况、“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条条干预情况等纳入巡视范围。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突出机构设置、编制使用、有关规定执行和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等内容。着力实现监督内容全覆盖,同时不额外增加部门负担,避免重复、多头检查。下一步将继续在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监督内容、提升监督实效和加强结果运用上下功夫,构建协作联合监督与机构编制部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切实提升监督检查的严肃性、权威性,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