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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委编办“三强化”深入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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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创新管理办法,注重工作实效,以法治思维为引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以强化制度建设、法规宣传、监督检查为抓手不断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促进机构编制使用效益和管理效能稳步提升。

  强化制度建设,在完善体系上“立柱架梁”。一是织密“制度网”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婺城区委编办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定,相继研究制定了《区委编委工作规则》、《区委编办工作细则》、《婺城区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婺城区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等规章制度,做到严格依法依规谋划实施机构编制工作,切实提高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二是把好“日常关”加强动态调整管理。系统梳理中央、省、市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形成“体系完整、上下贯通、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区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汇编。围绕“三定”规定的制定和修改、机构编制事项审核、领导职数配备、调研评估、监督检查等各方面,落实日常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清理,实行动态调整。

  强化法规宣传,在学法普法上“行稳致远”。一是“头雁式”引领推动学习主体全覆盖。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学习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督促各部门按照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结合组工干部培训班,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人员宣传解读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促进机构编制工作人员依法、守法、用法能力的提升。办内领导干部“头雁式”引领学法普法,充分利用“编办业务讲坛”、“年轻干部三练”活动等学习平台,加强机构编制法治学习,强化干部法治意识,切实提高机构编制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二是“点面”结合全方位扩大机构编制影响力。以组织开展《条例》宣传进机关、进网络“两进”活动为载体,多形式开展条例宣传,提升知晓率、扩大影响力。结合我办“政策解答服务”团制度,进行“点对点”业务指导,通过“线上测试”和“送法上门”以点扩面全方位普法,与各部门机构编制业务干部密切交流互动,宣传机构编制法律法规,使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学习普及更广、入脑入心。

  强化监督检查,在守法执法上“令行禁止”。一是实行“常监督”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发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以督促管、以查促效”作用,着重针对部门单位“三定”规定履职情况、职能配置和职责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及领导职数配备、权责清单事项更新情况、“条条干预”、事业单位法人公示情况等开展联合检查,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纪委监委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针对检查重点逐一对照摸排,形成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督促落实限期整改措施,确保守法有度。二是“年报告”推动部门单位履职尽责。明确各部门单位应当定期向区委、区委编委报告机构编制管理、机构运行、职责履行等情况,组织各部门党组(党委)按照要求形成机构编制报告报区委编委,综合分析并形成《婺城区机构编制年度报告》。及时落实报告成果运用,打造工作闭环,针对各部门报告中提出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协调权责划分,理顺工作机制,促进机构编制效益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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