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委编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以机构编制法规的“执行、监督、检查”为三个重要抓手,切实提升《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成效。
一、“扎好执行笼子”,提升动议论证规范化
建立健全机构编制报告动议、评估、审议等全流程各环节规范化管理水平,持续增强审批事项科学合理性,有效保障机构编制执行力。
一是严格机构编制报告执行,实现动议规范化。全面落实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区直各部门、各镇街对照机构改革执行情况等七类事项进行全面自查,形成区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报告上报市委编办备案。同时制定机构编制请示报告模板,各部门机构编制请示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通过后,方可以正式文件报送办理。
二是严格机构编制评估程序,实现论证规范化。坚持事前申请与事后问效评估相结合,对法律法规依据等6个机构编制申请事项指标进行事前针对性评估,对“三定”规定是否执行到位、机构设置运行是否规范、内设机构是否合理、编制核定是否与职责相适应、人员岗位分配是否合理、相关部门及社会认可度、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等指标进行事后实效性评估。
三是严格机构编制报批制度,实现审议规范化。严格贯彻落实机构编制事项按权限向上级审批报告制度,行政机构设置严格按照机构改革方案执行,因职能转变确需调整的,在批准的机构限额内进行,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区级事业机构的设立、分设等调整事项,严格按照权限分工报上级审批或备案。
二、“织密监督口袋”,提升日常管理科学化
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机制,持续优化人员信息数据平台,科学激发创新编制管理活力,深挖机构编制动能潜力,持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是健全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健全和完善机构编制审批与备案事项制度,将机构编制监督预防深度融入日常机构编制管理,推动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关口前移”,不断完善以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管为主、事后惩戒为辅的机构编制监督预防机制。通过从严开展领导职数预审,从严审批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从严管控编外用工员额制招聘使用,推动岗位设置、人员录聘用和工资管理协调联动并持续规范,高层次实现管理与预防的互促互进,大幅提升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水平。
二是强化机构编制大数据管理。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原则,制定《淮阴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实施意见》,依托实名制系统、组织人事编办财政一体化平台等大数据管理系统,强化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根据机构规格、编制数、领导职数、岗位管理、人员配备等多部门数据,利用信息数据综合测算,科学制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计划,建立以机构编制核准使用为前提、人事管理业务为支撑、核发工资业务为后盾的闭环运行机制。
三是创新机构编制资源管理。创新建立基层医疗卫生、高层次储备人才、区级事业机构三个编制“周转池”,积极盘活闲置编制资源,灵活拓展编制使用范围,增强部门间编制使用调剂弹性空间。持续加强编制池管理“三池联动”,通过实地考察急特需领域和人才紧缺单位选人用人需求,完善人才双向选岗和补贴激励政策,不断拓宽人才招引范围,畅通人才聘用绿色通道,以优势单位“品牌效应”吸引招揽人才,有效缓解基层招聘难、留用难困境,进一步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能。
三、“亮出检查利剑”,提升执纪检查联合化
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和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不断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形成多部门监督合力。
一是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开展编办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联合执纪,通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编制使用管理细则落实、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建设等系列举措,推动线下管理流程与线上数据信息的有效衔接,逐步形成线上线下双管齐下、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
二是巡察“悬剑”联动协作。开展编办与巡察机构的联合执纪,完善机构编制监督预防与区委巡察机构的协作联动机制,将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执行和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区委巡察工作范围,充分发挥巡察“悬剑”的预防作用,督促各单位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三责联审”多方合力。开展编办与审计部门的联合执纪,建立财务审计信息线索通报制度,杜绝并防范“吃空饷”问题,将机构编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机构编制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纳入“三责联审”机构编制责任审核,与审计部门开展分工协作,发挥监督合力,助推机构编制与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