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精神,重点从学习宣传、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三个方面发力,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积极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是以“学习”为起点,在政策宣传上发力。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出台为契机,秉着学习既要讲形式、更要讲实效的理念,大力加强机构编制法规学习宣传力度。同时,在今年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中,编印专题政策文件汇编,积极宣传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使各部门负责人将“机构编制工作原则、纪律规定”入脑入心,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理念。
二是以“制度”为关键,在规范管理上发力。思想认识上去了,关键要有行之有效的举措办法。江陵县委编办从机构编制管理的内容和程序两个方面出发,结合本轮党政机构改革,重新科学界定部门主要职责、印发部门“三定”规定,夯实了机构编制管理内容法定化基础;结合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关键环节,提请县委编委会议审议《中共江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江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重新修订机构编制议事规则,大力推行机构编制审批“不见面”工作法,重新修订工作流程,确保机构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
三是以“监督”为重点,在刚性约束上发力。畅通“12310”机构编制监督举报电话,专人负责接听、受理,推进机构编制监管常态化。加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提高主管部门规范管理意识。组织专班随机选取部分县直部门开展党政机构改革后“三定”执行情况核查,严格“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纪律,保障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落到实处,避免烧虚火放空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