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泰山区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始终坚持党管机构编制、优化协同高效、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结合的工作原则,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法治化水平,为落实好“六保”“六稳”工作任务、完成重点工作攻坚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政治站位提高,贯彻落实有方向。强化理论学习,通过编委会、理论学习、机构编制业务讲堂、“微课堂”等方式,学深悟透《条例》,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持续推进法治编办建设。将《条例》贯彻与全区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条例》落实落细,成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指南。
二是制度建设提质,日常管理有抓手。紧紧围绕《条例》要求,做好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制定了《泰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泰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严格贯彻“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落实编委领导体制调整,明确编委、编办主要职责,厘清机构编制事项审批权限,完善办文办会、请示报告等制度,把工作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同时不断完善机构编制管理配套制度流程,严格按照《条例》中对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关键环节的要求,完善了机构编制业务工作流程、实名制管理工作办法、用编进人工作流程等,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水平,夯实机构编制管理法治基础。
三是瘦身健身提标,编制使用有重点。按照《条例》“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严控总量、统筹使用,科学增减,不断提升机构编制使用效益”的工作原则,围绕“重点工作攻坚年”中心和高质量发展事业大局,加大现有编制挖潜创新力度,有重点、有倾向、有保障,科学调剂使用现有编制,重点保障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基层一线。2020年初为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94人;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区民生服务中心等单位追加用人计划35人,用于引进“双一流”高层次人才,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作力量。
四是监督检查提效,法治建设有保障。加强实名制管理,对全区纳入实名制系统管理的机构人员开展信息采集校核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一致,为《条例》科学执行提供坚实保障。开展了部门“三定”规定执行自查自纠、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台账,持续跟踪整改督办。完善机构编制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督检查合力。推动各部门树立“编制就是法制”的意识,督促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机构编制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将全区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