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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委编办 “三个强化”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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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使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更加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委编办规矩意识、规范管理,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全面掌握最新的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树立正确的机构编制工作导向,切实提高机构编制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能力。

  一、强化学习宣传,树立正确机构编制工作导向。组织全办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新一届中央编委第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领会机构编制工作实质,提高思想认识,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在部署开展各项工作过程中,始终将机构编制工作纪律贯穿其中;及时在全县范围内转发机构编制管理、加强督查、严肃纪律等相关通知,使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真正做到让机构编制纪律严起来,把机构编制规矩立起来。

  二、强化防范监督,建立机构编制违规预防机制。按照预防为主、全程监督的工作方法,在日常机构编制工作中,强化政策宣传。一是以机构编制领域党纪政纪规定为重点,扎实开始预防教育,将机构编制法规纪律列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内容。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坚持强化“制度管事”的理念,通过健全《工作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等,完善工作机制,初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增强机构编制管理约束力。三是通过部门联合,对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强化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和工作制度的建立完善,及时发现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风险点,对发现问题的及时纠正和补救,并跟踪监督单位限期纠正到位,化解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风险隐患。

  三、强化管理服务,确立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编办全体干部职工及时学习并严格执行最新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加强对各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的管理,凡职能调整和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增减等事项,按程序动议和报批,严格遵守管理权限。牢固树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意识和机构编制纪律红线意识。对在机构编制管理中产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据机构编制纪律追责到底,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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