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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编办三举措加强机关法治建设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水平,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编办加强法治建设,提升全体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以机关法治建设为机构编制工作保驾护航。

  一是树立法治理念,提升理论素养。召开全办专题会,部署机关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会议强调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要求全体干部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法治理念,积极开展学习活动,集中学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真正做到入脑入心,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二是严格依法办事,提高工作能力。烟台市牟平区编办结合业务实际,制定了《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等工作制度,切实做到办事有依据、流程合规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发展的能力。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备案)、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工作。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开展部门三定方案修订工作,做到部门职责调整有理有据。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营造良好氛围。将依法依规办事纳入编办内部绩效考核,加强权力监督和纪律检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董寿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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