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法定化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机构编制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坚持把“良法”作为“善治”的前提,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要求,做好体制调整和归口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则制定执行、严格实施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等工作的同时,着力抓住论证、职能体系建设、集体决策、纪律约束等难点、重点、堵点,实干实效,先后制定出台市级机构编制法规制度26项,推进该市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建设上新台阶。
着力打通论证关键节点。一是制定《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市直部门报送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工作的通知》,规范部门党组(党委)动议、审议、报送机构编制申请事项程序和要求,压实部门党组(党委)对申请事项的调研论证责任,夯实审核论证工作基础。二是出台《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机构编制事项专家论证工作的通知》,明确专家论证事项范围、论证专家组织管理、论证工作组织实施等要求,建立健全专家论证机制,提升调研论证质效。三是漳平市委编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报送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工作的通知》,连城县委编办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申请、论证、审批等相关工作。
着力优化职能体系建设。制定《龙岩市市直部门职责分工协调暂行办法》、《上杭县县直单位职责分工协调暂行办法》,解决部分职能部门在多部门联合监管事项上存在的协同不够、推诿扯皮和履职缺位现象,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提高整体工作效能,进一步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着力强化刚性约束机制。一是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印发《龙岩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龙岩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内容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加强机构编制部门同审计部门的协调配合,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二是由市委组织部制定印发《关于建立龙岩市干部监督信息沟通联系工作制度的通知》,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沟通联系工作机制,市委编办及时将查处的违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编进人、超机构限额设置机构或变相增加机构等方面的问题向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等联席单位沟通,形成监督合力。三是连城县委编办研究制定《关于做好全县控编减编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和加强监督检查等办法,加大控编减编力度,实现了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只减不增。
着力规范机关工作制度。在修订完善《中共龙岩市委编办关于加强联动配合,提升工作质效的工作机制(试行)》、《中共龙岩市委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日常工作规范的通知》等规定基础上,出台《市委编办科室受理事项办理集体研判暂行规定》、《市委编办受理事项登记办理暂行规定》,规范科室受理事项办理工作,完善集体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